依據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(GB 50981-2014)中的要求:
1.設計基本要求
3.1.6 對重力不大于1.8KN的設備或吊桿計算長度不大于300mm的吊桿懸掛管道,可不進行抗震設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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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抗震支架設計范圍。
2.1 懸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.8KN的設備;
2.2 ?DN65以上的生活給水、消防管道系統;
2.3 矩形截面面積大于等于0.38平米和圓形直徑大于等于0.7m的風管系統;
2.4 對于內徑大于等于60mm的電氣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/m的電纜梯架、電纜槽盒、母線槽。
其中防排煙風道、事故通風風道及相關設備必須設置抗震支架(強條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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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設計最大間距要求
抗震支架間距的設計,我們嚴格按照GB-50981第八章表8.2.3各專業最大間距范圍內設置。 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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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8.2.3??抗震支吊架的最大間距 | |||
管道類別 |
抗震支吊架的最大間距(m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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側向 |
縱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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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水、熱水及消防管道 |
新建工程剛性連接金屬管道 |
12.0 |
24.0 |
新建工程柔性連接金屬管道;非金屬管道及復合管道 |
6.0 |
12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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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氣、熱力管道 |
新建燃油、燃氣、醫用氣體、真空管、壓縮空氣管、蒸汽管、高溫熱水管及其他有害氣體管道 |
6.0 |
12.0 |
通風及排煙管道 |
新建工程普通剛性材質風管 |
9.0 |
18.0 |
新建工程普通非金屬材質風管 |
4.5 |
9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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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線套管及電纜梯架、電纜托盤和電纜槽盒 |
新建工程剛性材質電線套管、電纜梯架、電纜托盤和電纜槽盒 |
12.0 |
24.0 |
新建工程非金屬材質電線套管、電纜梯架、電纜托盤和電纜槽盒 |
6.0 |
12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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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改建工程最大抗震加固間距為上表數值的一半 |
????規范只明確了最大間距,實際抗震支架設計間距需要依據載荷計算得出。